******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第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4HEARZ0093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1月23日
******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第1标段
标段(包)编号:2024HEARZ00934-1
******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第1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宁路777号7幢103-3(江宁高新园)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霍山路中段******大学第一综合楼第三层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8号润家乐璟天地E幢F101-12室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和结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
******学院
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学府大道1769号
联系人: 陈晓东
联系方式:055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闫登明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0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