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度建设工程零星勘察测量项目(框架协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2************有限公司2025年度建设工程零星勘察测量项目(框架协议)二标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招标人指定国内其他地区。
2.2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如新的框架协议招标结果未生效,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可以延期执行,延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4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工作量对应合同金额暂估人民币600万元(含税),本项目为招标人参考近年同类项目基础上暂估工作量,请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身经营服务能力、水平、税费及利润率等因素,在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报价。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人完全按照本项目暂估工作量进行服务和结算,请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本招标项目工作量变动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设计公司)西北区域2025年度建设工程零星勘察测量工作及公司委派的国内其他区域勘察测量工作,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工程勘察测量及相关服务。具体项目以中原设计公司签发的单项工程勘察任务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项目所在地开展的工程勘察测量项目,主要包括管道线路、站场、阀室、穿跨越及公用工程等项目;
2.5.2配合业主作业手续办理工作。配合业主勘察资料购买、工农关系处理、设备调遣和搬迁就位等工作;
2.5.3现场技术支持工作,现场服务次数、时间及方式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确定,对于招标人提出现场服务的要求,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5.4招标人安排的部分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需要中标人勘察的,除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招标人的相关习惯要求,招标人根据需要可委托中标人负责勘察文件的编制、校对,招标人负责审核、审定以及技术方案的把关,出版勘察成品时,中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勘察成品模板及招标人图标;
2.5.5招标人安排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2.6本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40%。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合同履约情况调整承包份额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2.7 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根据单个项目的性质和特点,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资质或能力无法满足项目要求,需另行采购的工作任务,不列入框架协议使用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且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且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或2)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且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以此资质为准):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证书;
②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证书或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涵盖工程测量和测绘航空摄影)。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有工程勘察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工程勘察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工程勘察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3月13日 14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 17 时30 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 0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河南油田科研楼12楼;
邮编:450000;
联系人:史建文;
电话:0371-******;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有限公司运行管理部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刘瑞华 0371-******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