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检察院迁建业务技术楼项目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市发改审批〔2025】53号批准建设,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192.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02.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89.12平方米,建筑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H”型布局,地上三层(局部二层),地下一层,具体规模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以东,延兴门西路以西,黄渠头一路以北地块。;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检察院迁建业务技术楼项目;标段编号:E******06qkhjlY1MX001;标段类型:施工;
******检察院迁建业务技术楼项目,总建设面积约5192.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02.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89.12平方米),建筑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H”型布局,地上三层(局部二层),地下一层。具体规模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6 其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进行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执行。。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检察院迁建业务技术楼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经理须在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检察院迁建业务技术楼项目,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申请人具备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
3.4.2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经理须在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4.4资格预审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查询。
3.4.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6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7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5年06月28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07月03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检察院迁建业务技术楼项目,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检察院迁建业务技术楼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9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检察院迁建业务技术楼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检察院迁建业务技术楼项目,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5年07月09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检察院迁建业务技术楼项目,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检察院迁建业务技术楼项目,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评审方式为:暗标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如有疑问,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0701。
8.监督部门
******建设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乐游路付5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12号西安国际人才大厦A座1508 |
联系人: |
李强 |
联系人: |
董丽英、陈小超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
邮编: |
|
******银行: |
|
******银行: |
******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
账号: |
|
账号: |
************0294 |